近日,吕梁市人社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流动仲裁庭”走进吕梁市某国有企业,现场审理了两起因拖欠劳动报酬、解除劳动合同引发的劳动争议案件。
当天“流动仲裁庭”设在企业调解室,仲裁庭严格按照庭审要求和程序,现场仔细核实当事人双方提供的各类证据材料,在首席仲裁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围绕争议焦点展开辩论,仲裁员围绕争议焦点依法进行了审理。在审理案件过程中,流动仲裁庭做到“既办案又建言”,即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既了解企业在用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可能发生的劳动争议隐患,又帮助企业进一步规范用工行为,切实保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同时,努力实现调解与仲裁的无缝衔接,推动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建设。经过整整一下午的庭审和耐心调解,申请人与公司握手言和,达成了调解协议。庭审结束后,仲裁员还围绕调解仲裁法律法规中的一些常见问题进行了解读,帮助企业从源头上预防劳动争议的发生。
吕梁市人社局信访仲裁科负责人介绍:“流动仲裁庭”是吕梁人社局为了更好地体现民生,服务用人单位和职工而实行的一种新的办案模式。“流动仲裁庭”是通过在争议发生地设立劳动争议仲裁庭、现场办案,当场组织调解,将“坐等办案”变为“上门问诊”,主动提供“靠前服务”,除了“流动”这一特性外,无论是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水平,两者并无太大不同,同样具有法律效力。因此,对于一些特殊的劳动仲裁案件,“流动仲裁庭”快捷又便捷,缩短了办案时间,也降低了当事人的维权成本,促使用人单位规范用工。
近年来,吕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坚持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建设为主线,转变工作作风,创新工作方式,打造维权新模式,在下一步工作中,吕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将持续开展“流动仲裁”“送法入企”“纠纷预警”“法援服务”等多种形式的实践活动,着力在提质增效、优化服务上下功夫,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优化营商环境积极贡献仲裁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