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西宁市以加强社会诚信建设和人才评价法治建设为统领,以维护人才合法权益为核心,开展论文造假专项治理,有效提高了评价质量和公信力。一是加强宣传教育。在职称申报时加强诚信教育,引导教师自觉抵制弄虚作假、抄袭他人论文等行为。对在职称论文诚信方面存在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的人员,所在单位及时开展诚信诫勉谈话,加强教育。二是加强审查力度。教师申报职称,如果以论文作为业绩成果条件,论文核验执行推荐单位初审、评审委员会复审、谁审核谁负责制度。参评人员论文须进行期刊审验和论文检索,须有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批准的正规发行刊号,须登陆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网站进行查询。提供的核心期刊,须登陆中外文核心期刊查询系统查询。学术期刊、核心期刊及论文查询的检索页须打印,并由所在单位审核盖章,随刊物一同报送。复审人员再次对论文检索情况进行查验,同时比对非法刊物名册进行筛查,确保了申报人提供的期刊、著作真实可靠。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各单位推荐和各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过程中全程接受纪检监督部门监督。论文作者所在单位加强对本单位教师发表论文的管理,对在列入预警名单的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的教师及时警示提醒;各级评委会对在列入黑名单的学术期刊上发表的论文,在各类评审评价中均不予认可;四是严厉查处职称领域论文造假等行为。对弄虚作假,仿造学历、资历,剽窃他人成果,抄袭他人论文者,一经发现查实,不受理其评审或撤销其评审通过的专业技术资格,收回资格证,并在3年内不得申报评审。构建联合惩戒机制,将失信人员失信情况记入诚信档案,纳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