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民政局按照“培育服务、规范监管、参与发展”的总体要求,有效提升社会组织管理能力,充分发挥社会组织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功能,在新起点上推进全市社会组织管理工作健康有序发展。一是开展全市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工作。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向全市社会组织下发了《关于对全市性社会团体市属民办非企业单位实施年度检查的通知》,明确了年度检查的时间及范围、主要内容和检查的程序。截止年检时间8月底社会组织年检322家。二是加大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西宁市行业协会商会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收取行业协会商会会费的42家,其中保留会费标准不变的有 26家;整改会费标准档次超过5级的2家、减免4家减免19.9万,并将符合收费条件的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标准在国家信用网站进行了公示。三是加大社会组织整改力度。对参加年检不合格、基本合格的社会组织进行整改,根据省信用体系管理暂行办法将连续几年未开展活动的、未参加年检的下一步根据情况拟列入异常名录或黑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