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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市中阳县交警:注意!酒后骑摩托车也是酒驾!

来源 :黄河新闻网吕梁频道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2-07-28 15:07 打印

案例一:7月16日,中阳交警大队机动中队执勤民警在滨河路千禧桥开展酒驾醉驾整治时,执勤民警发现一辆未悬挂机动车号牌且驾驶人未佩戴安全头盔上路行驶的二轮摩托车存在安全隐患,于是对其进行拦截,走近时闻到驾驶人身上有酒气,对其进行酒精检测,结果为44mg/100ml,驾驶人许某某涉嫌饮酒后驾驶二轮摩托车上路行驶。

根据相关规定,民警依法对许某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对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不戴安全头盔、未携带驾驶证的多项违法行为,给予罚款1750元,记31分、扣留机动车的处罚!

案例二:7月17日,中阳交警大队机动中队民警在苏乔线千禧路段进行酒驾醉驾整治行动时,一辆未悬挂号牌的普通二轮摩托车迎面驶来。民警立刻将其拦停接受检查,发现驾驶人身上有明显的酒味。面对民警的询问,驾驶人范某某承认自己喝了酒。

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驾驶人范某某体内的酒精含量为31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随后,民警依法对范某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对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未佩戴安全头盔的多种违法行为,给予罚款1550元,记22分、扣留机动车的处罚!

中阳交警温馨提示:无论是骑二三轮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还是开车,坚决不能酒后驾驶!事故与违法相随,安全与守法同行,别拿自己、他人的生命安全开玩笑!为了自己,为了家人,“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