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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张先生投保了一份重大疾病保险,已连续缴纳5年保费。今年,张先生向监管部门电话举报,称保险公司在销售汇总存在误导,要求全额退保。经核查,该单销售不存在销售误导等情形,保单承保、回访等流程也不存在违规之处。
经与张先生进一步沟通,保险公司了解到,他在网上看到深圳某公司称可以有偿帮助客户要回所有保费,在未详细了解协议用途的前提下,便听信了该公司能为其全额退保的说词并签署了退保协议,然后按照该公司提供的话术,以销售误导的名义举报我司,要求全额退保。
经过公安机关侦办判断,该投诉举报为黑产“代理退保”案件,随后对张先生进行了沟通教育。保险公司则在核实完所有情况并与张先生沟通达成一致后,按照合同约定为其办理了现金价值退保。
“代理退保”的形式
假冒身份,虚假宣传。冒充监管部门、保险公司员工或法律工作者,以“与监管部门合作”“有内部资源”等名义,通过QQ群、电话、微信、网络平台等渠道进行虚假宣传。
欺骗客户,怂恿退保。谎称消费者所购保险产品“存在欺诈行为,已有多名消费者投诉”或“继续持有保单将蒙受经济损失”等,怂恿不明真相的消费者退保,甚至诱导消费者退旧投新,以赚取佣金。
控制客户,非法牟利。谎称可以协助消费者“全额退保”,诱导投保人签署包含不平等条款的代理服务协议,缴纳高额定金或签订高额欠款协议,提供身份证、银行卡、保单、电话号码等涉及消费者隐私的敏感信息。
切断联系,反复施压。阻止消费者与监管部门、保险公司沟通,试图切断消费者正常维权通道。以维权举报为名,煽动消费者多次、反复向监管部门恶意投诉以向保险公司施压达到目的。
证据造假,要挟保司。通过伪造QQ、微信等软件的聊天记录、捏造违规销售的虚假事实,要挟保险公司全额退保。
代理退保的风险
失去正常保险保障的风险。“代理退保”个人或机构为牟取私利极力怂恿消费者退保,却避而不谈退保可能导致的后果和风险。消费者退保后不仅丧失了风险保障,未来再次投保时,随着年龄、健康状况的变化,可能将面临重新计算等待期、保费上涨甚至被拒保的风险。
资金受损或遭受诈骗风险。“代理退保”个人或机构阻断消费者与监管部门、保险机构之间的正常沟通,切断消费者依法合规维权渠道,利用“信息阻断”骗取消费者支付高额费用牟利。退保后诱导消费者“退旧投新”,购买所谓“高收益”理财产品或其他公司保险产品以赚取佣金。还可能利用所掌握的消费者银行卡及身份证复印件等,截留侵占消费者退保资金。
个人信息泄露风险。“代理退保”个人或机构要求消费者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收入证明、保单、银行卡、联系方式、家庭住址、工作单位等敏感隐私信息,存在信息泄露的严重风险隐患。很可能被不法分子恶意使用进行诈骗、洗钱、非法集资等违法违规活动,甚至在消费者不知情情况下办理网络借贷,使消费者蒙受各种未知损失。
信用受损风险。“代理退保”个人或机构在代理投诉全额退费时可能造成消费者贷款逾期、保费断交等合同违约,从而形成征信不良记录或是被列入“黑名单”,对消费者未来的贷款、出行、就业和任职等产生不良影响。
法律风险。“代理退保”个人或机构为达目的不择手段,教唆、指使、诱导一些法律意识淡薄的消费者编造理由、伪造证据、提供虚假信息进行投诉、举报或诬告,消费者可能因此参与非法行为,甚至构成欺诈,严重干扰社会经济生活秩序,使这些消费者面临较大的被诉讼或行政处罚的法律风险。
如何维护自身权益
消费者要提高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和能力,一旦权益受损,要积极通过合法途径进行解决。
理性购买,谨慎退保。消费者应充分了解保险功能,保险产品的主要功能是提供风险保障,消费者要掌握一定的保险常识,根据自身需求和风险承受能力购买适合自己的产品。
选择正规渠道依法维权。保险消费者如对保险产品有疑问或相关服务需要,可直接通过保险公司公布的官方维权热线或服务渠道反映诉求。如消费者未能与保险公司通过协商解决纠纷,可以向监管部门反映,或申请调解、仲裁、诉讼等其它途径解决。
警惕“高收益”陷阱。多数“代理退保”行为并非真正为了保护消费者权益,而是以牟利为目的,在退保后诱导消费者“退旧投新”,购买所谓的“高收益”理财等,其实是落入不法团伙的非法集资骗局,消费者资金损失往往难以挽回。
注意保护个人信息。注意保护个人重要信息,妥善保管重要身份信息、敏感金融信息。不要轻易将银行卡、身份证、保险合同等重要单证的原件或复印件转交他人,不要轻易向他人发送移动支付二维码、网银验证码。对金融交易存在疑义的,请选择拨打金融机构官方客服热线、登录官网、线下营业网点咨询等方式核实业务真实性。如遇不法分子窃取和非法利用个人信息、利用投诉和退保实施诈骗以及有黑恶势力进行威胁、恐吓等,应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以确保人身、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