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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河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做好乡村建设工匠培训和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通过完善工匠培训和管理工作机制,建立“五星乡村建设工匠”信用评价体系,提高工匠技能水平和综合素质,为提高河南省农房质量安全水平、全面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
《意见》要求,到2024年年底前,建立健全工匠综合管理体系,逐步形成工匠信息归集、培训发证、继续教育、从业监督的闭环管理;全省完成不少于1万人的工匠培训任务。2025年,基本建立工匠培训考核评估体系,工匠技能培训和队伍培育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2035年,工匠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工匠技能水平和综合素质大幅提升,工匠技能培训和队伍培育管理工作机制基本完善。
《意见》提出,要定期修订培训大纲和培训教材,增设线上课程,充实实训内容,开展专项培训,各地市建立1至3家培训基地,定期组织教师参加学习,构建覆盖工匠职业生涯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督导培训效果,提高“乡村建设带头工匠”综合素质,加强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遴选备案工作。通过积极培育工匠队伍,建立“五星乡村建设工匠”信用评价体系,加强工匠日常行为管理,公布农村低层住房和农村小型工程项目合同示范文本,强化乡村建设工匠管理。对经培训合格的工匠,起始评价为“三星”,并规定了若干“加星”“减星”情形,对低于“两星”的工匠及时提醒告知并再次培训。依据工匠行为及时更新工匠名录信息,向社会公布工匠相关信息,各地细化工匠信用评价办法(细则),积极引导建房人选择信誉良好、技术过硬的工匠承建农房或农村小型工程,形成良性市场竞争和正向激励机制。
《意见》强调,各地要高度重视工匠培训和管理工作,将加强工匠培训和管理作为提升农房品质的重要抓手,按政策规定对工匠就业创业给予支持。下一步,河南省将尽快开展《意见》的宣贯工作,开展线上培训,用好这一信用评价结果,引导更多社会力量关注、参与和支持工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