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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厦门:纳税信用“值千金” 专题宣讲助提级

来源 :人民网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4-03-29 17:17 打印

近日,福建省厦门市税务局以“信用值千金”为主题,举办了一场纳税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宣讲会。此次宣讲会根据对过去两年纳税信用评价结果的分析,邀请了近百家纳税信用具有较大提升潜力的企业参加,旨在促进企业“知信、守信、用信”,帮助企业擦亮纳税信用“金名片”,助企“诚”风破浪。

宣讲会上,来自思明区税务局的税务干部通过案例式、互动答疑等形式,详细介绍了纳税信用等级政策,特别对常见的纳税信用失分情形及其合理规避的方法、纳税信用信息全国共享及其带来的影响、修复纳税信用的方法和渠道等相关政策规定进行了重点解读,同时针对纳税人的疑问进行了解答。

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不断完善,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已向多领域扩展,广泛应用于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企业评先评优、招投标、融资等领域,从信用到“用信”的转化让优质纳税信用日益成为企业的“真金白银”。

数据显示,2023年厦门市税务局“银税互动”累计为6.54万户次小微企业提供512.05亿元信用贷款,大量经营主体享受到诚信纳税带来的便利与红利。

为不断增强社会诚信纳税意识,提升企业纳税信用等级,厦门市税务局每年都会根据纳税申报等情况,对辖区内企业开展纳税信用年度评价,并于每年4月发布上一年度纳税信用评价结果,持续开展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

税务部门提醒,对于上一年度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存在异议的纳税人,可在当年12月31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复评。对于发生未按法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税款缴纳、资料备案等事项且已补办的纳税人,可在失信行为被税务机关列入失信记录的次年年底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纳税信用修复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