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对水运企业轻微违法行为实施告知承诺制
来源 :中国新闻网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3-08-18 11:48 打印
记者日前从重庆市交通执法总队港航海事支队(以下简称“港航海事支队”)获悉,交通执法部门通过对水运企业轻微违法行为实施告知承诺制,为企业纾困减负。
“我承诺,立即改正未如实填写船舶法定文书的违法行为,遵守相关交通运输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近日,从事嘉陵江水路运输工作的刘船长经过重庆市交通执法总队港航海事支队执法人员普法教育后,作出了立即改正违法行为的承诺,并在《交通运输轻微违法行为告知承诺书》上签下自己的名字。
执法人员在对刘船长改正完成情况进行核查后,依法作出免予处罚决定。据了解,这是轻微违法行为告知承诺制实施以来,港航海事支队发出的第60份告知承诺书,累计为17家水路运输企业和43名从业人员减免罚款7.8万余元。
据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处罚。
港航海事支队提醒,相关单位和个人在从事生活生产活动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各项规定,共同维护好水上交通运输行业经营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