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呼和浩特:以信用赋能市场监管 打造诚信营商环境
来源 :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2-02-10 17:46 打印
为进一步发挥信用在经济运行中的基础性作用,建立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2021年上半年,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管局全面推进部门联合抽查与内部抽查“双线工作模式”,在完成2020年企业年报公示工作基础上,创新探索“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与信用分类监管的有效结合,努力提升监管效能,着力打造诚信营商环境。
凝聚共识,构建“双线工作模式”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加快信用体系建设、提升监管效能的重要举措,也是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的迫切需要。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管局通过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进一步强化部门协作配合,凝聚共识,推动形成工作合力。
一是部门联合抽查常态化。发挥“双随机、一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综合协调作用,依据内蒙古自治区联合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结合全市机构设置、职能分工、突出风险等情况,牵头制定出台《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清单》共涉及46个抽查领域、82个抽查事项、23个部门。结合《清单》,在承接内蒙古自治区年度抽查计划基础上,牵头制定了《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管领域2021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涉及62个抽查任务,每一个抽查任务都明确了检查对象、发起部门、配合部门、抽查比例和实施层级,为部门联合随机抽查提供重要依据。半年来,以“双随机、一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名义印发了《呼和浩特市建党100周年消防安全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工作方案》《呼和浩特市2021年度取用水企业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工作方案》等,切实推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模式常态化。
二是部门内部抽查全覆盖。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抽查事项清单,结合权责清单、“互联网+监管”事项清单出台涉及28个检查领域、78项抽查事项的《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并结合该清单制定了《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按《计划》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现抽查事项全覆盖,监管责任无盲区。截至目前,全市制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598批次,已完成408批次,其中跨部门制定抽查计划53批次,已完成21批次;应检查市场主体5807户,完成检查4133户。
夯实基础,推进企业年报公示
企业年报是商事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措施,也是企业积累信用信息的重要途径。为顺利完成2020年度企业年报公示工作,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采取“宣传引导+业务辅导+检查督导”的方式,确保年报工作高质高效完成。截至6月30日,全市年报率为91.7%,较上一年度同期增长1.05个百分点;其中特种设备生产企业、煤炭生产企业年报率均为100%。
力求突破,探索创新监管方式
积极探索开展信用风险分类监管有效措施,制定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监管试点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任务,通过分类监管指标体系,建立企业时间(注册、许可)、空间(位置)、级别(风险分级分类)、异常(状态)监管四维矩阵,高度整合涉企有效信息,为企业进行完整、立体“画像”。依据信用风险分类等级和预警信息,将企业划分为ABCD四类,结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高风险市场主体严格监管,提高检查频次和比例,对低风险市场主体适当降低检查频次和比例,实现差异化监管,引导监管资源,做到监管效能最大化、监管成本最优化、对市场主体干扰最小化。
加强信用监管是健全市场体系的关键,接下来,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管局将加强对“双随机”抽查结果的运用,持续做好涉企信息归集共享。强化信用约束和失信惩戒,做好信用修复。确保抽查发现问题与后续监管相衔接,形成监管闭环,努力营造公平有序、公开透明的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