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龙口:“审监执信”助力“放管服”改革
案例特色亮点:
立足既要“放得开”,又要“管得好”,全面理清部门职能,打造“审监执信”协同监管系统,将信用承诺应用、监管以及执法有效衔接,建立起了“承诺—践诺”监管闭环,形成审管联动、执管协作的联动工作机制,提升行政监管效能,推动市场主体自我约束、履约践诺。
近年来,告知承诺制改革作为转变政府职能、优化营商环境的创新性举措,显著提升了行政审批速度与效率,实现了“放得开”,然而,如何将告知承诺制审批与监管执法有效衔接,实现“管得好”,是实际执行中的核心问题。为此,龙口市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3〕1号)文件要求,紧抓信用承诺“牛鼻子”,基于龙口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审批+监管+执法+信用”协同监管系统(简称“审监执信”系统),通过跨部门的数据共享交换、流程再造和业务协同,将信用承诺、践诺贯穿于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在事前行政审批中应用信用承诺的同时,探索构建履约践诺“红绿灯”机制,作为事中协同监管服务与事后执法惩戒的重要支撑,进一步优化协同监管机制和方式,大幅提升发现问题和处置风险能力,提升行政监管效能,推动市场竞争更加公平有序。
一、推行“承诺即入”,审批有速度
围绕打造“好人之城•好办事”政务服务品牌,深化“信用+审批”机制,将信用承诺嵌入行政审批流程,立足办事材料能免则免、能简则简,着力构建“你承诺我审批”极简审批模式,对即办件之外的所有涉企事项全部实行容缺受理模式,推动政务服务由“可办”向“好办、易办、快办”转变。发布《龙口市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在行政审批、生态环境、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165项政务服务事项中实行告知承诺。重点在投资建设领域推行“信用承诺+标准地”实现“拿地即开工”;在社会事务领域推行“绿色通道+守信快办”实现“即来即办”。2022年,“信用承诺+标准地”政策受益企业达35家,较传统审批模式节约3个多月;以告知承诺方式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318件,办理时间压缩50%以上,极大降低了企业和群众的办事成本。
二、多部门协调联动,监管有精度
宽进不等于宽出,龙口市依托“审监执信”交互系统,建立健全“批前信用核验、批中信用核查、事后信用监管”工作机制,实现信用信息可核验、承诺内容可核查、承诺全程留痕可追溯的闭环管理。一方面,打通行政审批系统,将行政相对人的行政许可信息、承诺信息和履诺情况全部纳入全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根据不同事项自动匹配,实时推送到各行业监管部门,作为信用监管的核心要素,实现信息的及时精准推送、审批与监管的无缝衔接,确保行业主管部门实施行业监管的精准性与时效性。目前,已推送相关信息19000余条。另一方面,深化分级分类监管,监管部门根据市场主体履约践诺等日常监管内容,生成监管对象分级分类评价信息并反馈到平台,将企业信用评价分类结果与年度监管抽查计划有机融合,对守信企业减少检查频次,将失信企业纳入重点监管范围,采取加大检查频次等措施,实施精准化分级分类监管。同时,充分发挥数据共享价值,对纳入多个部门监管范围的同一市场主体,将已反馈分级分类监管结果进行汇总分析,以“红黄绿”三灯管理机制进行区分,为监管部门提供监管参考依据,推动监管精准科学高效。目前,龙口市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办法已覆盖60多个行业领域,平台归集市场主体分级分类评价信息3万余条。
三、“交互式”结果应用,执法有温度
龙口市充分发挥履约践诺“紧箍咒”作用,遵循宽严相济的执法思路,出台综合行政执法领域信用管理办法,采取以信用为基础的裁量措施,将监管部门分级分类监管结果作为应用执法自由裁量权的重要依据,推动包容审慎执法改革,依法依规对相关主体采取差异化执法。对于触发行政处罚条件的,根据被执法对象前期履约践诺情况,对履约践诺守信市场主体,在法律范围及有关自由裁量的规定范围内,采取“信用承诺+包容审慎”手段,对不同情形的违规事项提供不予处罚、减轻处罚、从轻处罚等柔性措施;对违约失诺失信市场主体,依法依规严格执法,彰显综合执法弹性与柔性,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截至目前,龙口市已经在涉及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文教卫体等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的各执法领域,率先研究推出25项“信用承诺+包容审慎”执法事项,为全市100余家企业提供了200余次柔性执法措施,其中免罚案件18件,免罚金额达5万元。同时,落实联合奖惩机制,将行政处罚结果信息推送至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应用到行政审批环节,失信主体依规受到相应惩戒限制,守信企业在审批业务中可享受告知承诺、简化程序、容缺办理、优先办理等88项便利服务,从而形成从审批、监管、执法、再到审批的闭环管理,督促企业自觉诚信守法经营。
龙口市立足既要“放得开”,又要“管得好”,全面理清部门职能,打造“审监执信”协同监管系统,将信用承诺应用、监管以及执法有效衔接,建立起了“承诺—践诺”监管闭环,形成了审管联动、执管协作的联动工作机制,有效提升了行政监管效能,推动了市场主体自我约束、履约践诺,为促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信用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