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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部门:加大出口退税支持力度 加强信息共享引导企业诚信经营

来源 :中国信用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2-05-05 16:59 打印

     十部门:加大出口退税支持力度 加强信息共享引导企业诚信经营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公安部、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人民银行、海关总署、国家外汇管理局、银保监会十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大出口退税支持力度促进外贸平稳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要进一步加大助企政策支持力度,提升退税办理便利程度,加强信息共享引导企业诚信经营,依法依规深化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

  在提升退税办理便利程度方面,《通知》提出,大力推广出口业务“非接触”办理。优化推广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电子税务局等信息系统,积极支持引导出口企业采用“非接触”方式办理口岸和跨境贸易领域相关业务。持续精简出口退税环节报送资料;积极推行出口退税备案单证电子化;大幅提升出口退税智能申报水平。在2021年正常出口退税平均7个工作日办结的基础上,进一步压缩出口退税办理时间,2022年进一步压缩至6个工作日内。全面实现退库无纸化,进一步提高税款退付效率。对于风险可控的出口退税申报,采用“容缺”方式先行办理退税,事后再补办实地核查手续。

  在优化出口企业营商环境方面,《通知》强调,要加强信息共享引导企业诚信经营,强化海关、税务、外汇等部门信用评级信息共享,积极引入市场化信用评级机构,提供高质量的评级服务,提升出口退税企业管理类别动态调整及时性,依法依规深化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引导出口企业及时、主动纠正失信行为,提高诚信意识、规范健康发展。
  此外,《通知》还提出,要积极营造公平公正的营商环境。强化税务、公安、海关、人民银行、外汇等部门协作,推动实现对虚开骗税等违法犯罪行为从事后打击向事前事中精准防范转变。对虚假出口、骗取出口退税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大联合打击力度,为出口企业营造更优的营商环境。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公安部、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人民银行、海关总署、国家外汇管理局、银保监会十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大出口退税支持力度促进外贸平稳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要进一步加大助企政策支持力度,提升退税办理便利程度,加强信息共享引导企业诚信经营,依法依规深化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

  在提升退税办理便利程度方面,《通知》提出,大力推广出口业务“非接触”办理。优化推广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电子税务局等信息系统,积极支持引导出口企业采用“非接触”方式办理口岸和跨境贸易领域相关业务。持续精简出口退税环节报送资料;积极推行出口退税备案单证电子化;大幅提升出口退税智能申报水平。在2021年正常出口退税平均7个工作日办结的基础上,进一步压缩出口退税办理时间,2022年进一步压缩至6个工作日内。全面实现退库无纸化,进一步提高税款退付效率。对于风险可控的出口退税申报,采用“容缺”方式先行办理退税,事后再补办实地核查手续。

  在优化出口企业营商环境方面,《通知》强调,要加强信息共享引导企业诚信经营,强化海关、税务、外汇等部门信用评级信息共享,积极引入市场化信用评级机构,提供高质量的评级服务,提升出口退税企业管理类别动态调整及时性,依法依规深化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引导出口企业及时、主动纠正失信行为,提高诚信意识、规范健康发展。
  此外,《通知》还提出,要积极营造公平公正的营商环境。强化税务、公安、海关、人民银行、外汇等部门协作,推动实现对虚开骗税等违法犯罪行为从事后打击向事前事中精准防范转变。对虚假出口、骗取出口退税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大联合打击力度,为出口企业营造更优的营商环境。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公安部、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人民银行、海关总署、国家外汇管理局、银保监会十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大出口退税支持力度促进外贸平稳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要进一步加大助企政策支持力度,提升退税办理便利程度,加强信息共享引导企业诚信经营,依法依规深化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

  在提升退税办理便利程度方面,《通知》提出,大力推广出口业务“非接触”办理。优化推广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电子税务局等信息系统,积极支持引导出口企业采用“非接触”方式办理口岸和跨境贸易领域相关业务。持续精简出口退税环节报送资料;积极推行出口退税备案单证电子化;大幅提升出口退税智能申报水平。在2021年正常出口退税平均7个工作日办结的基础上,进一步压缩出口退税办理时间,2022年进一步压缩至6个工作日内。全面实现退库无纸化,进一步提高税款退付效率。对于风险可控的出口退税申报,采用“容缺”方式先行办理退税,事后再补办实地核查手续。

  在优化出口企业营商环境方面,《通知》强调,要加强信息共享引导企业诚信经营,强化海关、税务、外汇等部门信用评级信息共享,积极引入市场化信用评级机构,提供高质量的评级服务,提升出口退税企业管理类别动态调整及时性,依法依规深化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引导出口企业及时、主动纠正失信行为,提高诚信意识、规范健康发展。
  此外,《通知》还提出,要积极营造公平公正的营商环境。强化税务、公安、海关、人民银行、外汇等部门协作,推动实现对虚开骗税等违法犯罪行为从事后打击向事前事中精准防范转变。对虚假出口、骗取出口退税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大联合打击力度,为出口企业营造更优的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