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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阳交警:一次酒驾不悔改 二次酒驾酿事故

来源 :黄河新闻网吕梁频道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3-01-20 12:25 打印

近日,李某某饮酒后驾驶晋JW***9号小型汽车沿国道209线(苏北线)由北向南行驶至931KM+GOOM金罗旧大桥十字路口时,与沿金张线由东向西行驶至该处王某某驾驶的晋 JB***1号小型汽车相撞,导致王某某受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交通事故。

依据相关规定,当事人李某某承担本起事故的同等责任,当事人王某某承担本起事故的同等责任。

经进一步调查发现,李某某此次饮酒驾驶行为属于二次酒驾。民警对李某某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对于李某某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并引发交通事故,公安机关将依法对其处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两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以及行政拘留的处罚。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中阳交警提醒:人生中有一次酒驾,将会终身记录在案,二次酒驾会加重处罚,失去驾驶资格。因此,各位驾驶员们,请谨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风里雨里,白天黑夜,蜀黍一直在路上等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