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前位置: 信用西宁>>事业单位法人信息公示
根据工作要求,现将西宁市委编办2024年度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总结随文呈上。
附件:中共西宁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度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总结
西宁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2024年11月12日
中共西宁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度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总结
为加强事业单位法人事中事后监管,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西宁市委编办不断丰富监管内容、强化管理力度,积极推动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工作走向深入。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是严格信用信息录入。依托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系统,在办理机关群团及事业单位法人设立、变更、注销登记时,对涉及的机构名称、宗旨和业务范围、住所、法定代表人、经费来源等具体内容的录入坚持从严检查、从严录入、从严监督,确保信息录入工作准确无误。截至目前,已建立完整、权威的221个事业单位法人和123个机关群团主体信用信息库,真正实现“一证一码”,有效夯实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基础。
二是强化信用主体监督。在事业单位法人年报工作中,坚持及时受理、规范流程、严格审核的原则,逐一对事业单位提交的报告进行审核,重点审核事业单位资产负债情况和业务活动开展情况,确保年报内容符合要求,并向社会公示。在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中,按照不低于3%的抽查比例对事业单位的法人公示信息进行抽查,确保相关登记信息的真实性。同时,严格审查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资格,随时关注中央编办在登记管理系统中推送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坚决落实执行失信被执行人不得担任事业单位法人的相关规定,不断完善信用监管。
三是做好信用信息报送。“信用西宁”平台建立以来,按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要求,与市发改委共同梳理、确认市委编办信用信息目录,定期向信用平台及数据服务管理、数据统计部门推送机关群团和事业单位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主体基础数据,推进部门间协同应用,实现法人信息的互联互通。同时,每年将事业单位年度报告结果通过“信用西宁”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确保了社会公众对事业单位法人开展业务活动情况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促进了信用信息的公开共享。
四是全面推行信用承诺制度。在登记事项办理中开通绿色通道,按照信用承诺制度提供容缺受理、容缺复核、告知承诺等差别化服务,广泛开展事前信用承诺。将信用承诺书及履约状况纳入服务主体信用记录,尤其是未兑现承诺的情况,要参照负面信息、不良信息纳入记录,作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依据,报送市级信用平台。
五是开展信用政策宣传。大力弘扬诚信文化,广泛开展诚信宣传。借工作宣传,在与各单位的工作往来中,向前来办理业务的人员广泛宣传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相关政策法规;借媒体宣传,利用每年的“3.10”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宣传日,积极与电视和平面媒体合作,让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政策法规“上电视、上报纸”,弘扬诚信守信价值观;借网络宣传,利用qq群、微信群等网络媒介,转载和宣传国家及省、市涉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扩大政策宣传范围。此外,在单位内部深入开展诚信主题活动,用好道德讲堂,突出诚信主题,营造诚信和谐的社会氛围,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等价值理念,引导干部职工诚实守信、遵德守礼。
下一步,市委编办将继续按照省市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部署要求,以市级信用平台为载体,加强与财政、公安、税务、银行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沟通协作,不断丰富信用主体的各类信息,逐步形成部门联动、信息共享、齐抓共管的联合监管工作格局,不断推进和完善信用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