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新乡:始终将政务诚信建设作为加快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

来源 :新乡市人民政府 浏览 : 发布 :2023-11-17

近年来,河南省新乡市持续加强政务诚信建设,以政务诚信带动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始终把政务诚信建设作为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探索形成了一批创新经验和做法。

把信用承诺制贯穿政务服务全流程 强化政府诚信履约机制建设

河南省新乡市委书记李卫东说,新乡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河南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重要部署,坚持把信用承诺制贯穿政务服务全流程,强化政府诚信履约机制建设。

“新乡市严格落实政务守信践诺制,通过组织政府部门签订《诚信承诺书》并对外公示,形成‘政府承诺+社会监督+失信问责’的监管闭环。”李卫东说,新乡市制定了《新乡市政府服务承诺事项清单》,明确2250项服务事项的办结时限,压缩时限80%以上,有效支撑了“放管服”改革。

“新乡市结合自身实际,创新推进“标准地+承诺制”改革,聚焦‘拿地即开工’,变‘先批后建’为‘先建后验’,变‘串联办理’为‘并联办理’,变事前审批为事中事后监管服务,有效支撑了营商环境优化。”李卫东说,新乡市还将政府诚信履约机制应用在民生领域,将每年确定的10大民生实事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做到言必信、行必果,全力办好承诺的民生实事。

李卫东介绍说,新乡市进一步畅通政务失信投诉举报渠道,健全信用承诺、信用约束、失信惩戒和信用修复等制度机制,定期开展违约失信投诉处置工作评估,对发现的政府失信线索,“即发现即转交”并挂牌督办。

公务员信用意识对于政务诚信建设至关重要。李卫东说,新乡市在全省率先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实现在编在岗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工作人员全覆盖。坚持将诚信档案作为公务员遴选、转任、考核、奖励、选拔任用以及职级晋升的重要参考,累计核查信用信息1.2万余人次,“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良好态势加快形成。

坚持教育为先防范在前治理为重 建立政府机构失信治理长效机制

新官不理旧账、政策不兑现、拖欠民营企业账款等是政务诚信建设的难点,也是推进政务诚信建设的“硬骨头”。对此,李卫东说,新乡市将解决这类问题作为政府诚信建设重要内容,纳入主题教育专项整治,坚持教育为先、防范在前和治理为重,建立政府机构失信治理长效机制。

李卫东说,新乡市坚持教育为先,践行正确政绩观。把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要求贯彻到主题教育全过程,结合新乡市开展的作风纪律大提升活动,防止出现违反客观规律大干快上、举债搞“半拉子工程”等问题,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做到“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

“新乡市坚持防范在前,强化算账意识。注重源头管控,在谋划项目时算好投入产出账、盈亏平衡账、边际效益账,严把项目立项关,凡达不到要求的一律不予立项。”李卫东说,新乡市还坚持治理为重,想方设法化解历史遗留问题。持续开展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专项行动,完善拖欠账款投诉处理机制,建立清欠台账,坚持销号管理,强化督导问责,去年新乡市4947万元无分歧欠款全部化解到位,化解率100%。

“新乡市持续优化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去年建成了‘大数据+信用监管’系统,对全市900余家政府机关、5000余家事业单位开展信用风险预警,动态监测分析政务失信情况。一旦监测到失信信息,系统将自动预警,同步提示有关部门启动相应机制。”李卫东介绍说,新乡市扎实开展政府采购、招商引资等六大领域政务失信治理工作,有效监管政府合同3400余份,确保合同按约履行,推动政府公信力持续提升。

深化府院联动探索府检联动 打造法治政府和诚信政府

李卫东介绍说,新乡市定期召开府院联席会议,及时通报约谈,高效解决失信案件。2021年以来,涉党政机关执行案件得到全面治理,政府机构失信被执行人案件实现“动态清零”。

“新乡市持续深化府院联动,实现行政效能、司法效力、社会效果有机统一。”李卫东说,新乡市坚持“月通报、季调度、年考核”联动机制。每月通报约谈新增失信政府机构和事业单位。每季度联合召开政府失信治理工作会,督促限期履行法定义务。每年考核评价,将政务失信行为列入信用建设考核指标,纳入市政府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

李卫东说,新乡市还在协同抓好企业破产重整方面作出探索。市政府与市中院联合出台《关于破产企业涉不动产处置的实施意见》,建立全市破产案件智能办理平台,妥善办理新运公司破产重整等案件40余件,助力企业走出困境、焕发生机。

“此外,新乡市正在探索建立府检联动工作机制,更好助力法治政府和诚信政府建设。”李卫东透露。

李卫东表示,下一步,新乡市将进一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政府诚信履约机制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的通知》,落实河南省委深化营商环境综合配套改革要求,狠抓诚信政府建设,完善政府诚信履约机制,加强利企惠企政策兑现保障,强化经济发展法治建设,持续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