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中阳县:不戴头盔无证驾驶无牌摩托车 受伤还得负全责
来源 :黄河新闻网吕梁频道 浏览 : 发布 :2022-11-13
骑行不戴头盔,恐怕要吃大亏。近期,中阳县340公路上发生一起摩托车、轿车相撞交通事故,摩托车驾驶人张某某和乘坐人刘某某摔倒,因二人均无佩戴安全头盔,造成受伤一起被送进医院。
10月7日,张某某无证驾驶无牌二轮摩托车,沿省道340线(汾柳线) 由南向北行驶至55KM+200米处(中阳县枝柯镇枝柯村)附近时,因未确保安全车距,其车头撞在前方同向闫某某驾驶的晋JV***80轿车车尾右后侧,致二轮摩托车驾驶人张某某及乘车人刘某某二人受伤,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
当事人张某某无证驾驶无牌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未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是造成本起事故发生的全部原因,承担本起事故的全部责任,当事人闫某某无责任。
中阳交警提示:人无证、车无牌、未戴安全头盔都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可总有一些驾驶人心存侥幸、以身犯险!交通事故中,不少肇事者盲目自信总以为自己车技好,不会出事,殊不知,任何违反交通法律法规的行为,都可能酿发悲剧!为了您的家庭幸福,为了社会的安宁,请文明驾驶,切勿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