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卫生健康领域“信用+审管”工作方案(试行)》
来源 :青岛市行政审批局官网 浏览 : 发布 :2023-10-27
青岛市卫生健康领域“信用+审管”工作方案(试行)
根据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度全省卫生健康系统营商环境创新“揭榜挂帅”项目任务,结合我市实际,在卫生健康领域探索推行“信用+审管”工作模式,持续强化审管协同联动,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思路
依托卫生健康智慧审管平台和卫生健康信用服务平台,推行卫生健康“信用+审管”协同工作机制,推动审管信息共享、业务协同、闭环管理,力争2023年底前,探索实现卫生健康政府治理由传统审管模式向“信用+审管”新模式转型,不断提升审批服务效能和监管精细化水平。
二、工作任务
(一)畅通审管信用信息共享渠道。一是规范审管信用信息推送内容。明确信用信息推送的内容、路径和应用等,将审批部门产生的行政许可等信用基本信息、信用承诺信息、信用承诺履约情况,以及卫生健康部门产生的信用评价等级、行政处罚、预警信息等纳入审管信用信息共享范围。二是完善审管信用信息归集推送功能。优化升级审管一体化平台卫生健康智慧审管模块,根据审批部门和卫生健康部门的审管工作实际需求,设置信用基础信息、信用承诺信息、失信信息、信用评价等级、风险预警信息五大功能模块,实现审批部门与卫生健康部门之间审管信用信息的全面采集、记录和推送。三是提升审管信用信息共享应用质效。发挥卫生健康信用服务平台信用信息管理作用,打通卫生健康信用服务平台、审管一体化平台和省智慧卫监综合管理平台三方数据,审批部门通过审管一体化平台卫生健康智慧审管模块将采集和记录的审批信用信息推送至信用服务平台,作为卫生健康部门信用等级评价的依据。卫生健康部门将从省智慧卫监综合管理平台获取行政处罚等数据和信用服务平台生成的预警信息、信用等级评价结果等监管信用信息推送至审管智慧模块,作为审批部门便利化审批和风险处置的参考。
(二)建立“信用+审管”工作机制。一是创新信用承诺审批。审批环节,明确适用信用承诺事项范围和信用承诺措施,对选择信用承诺方式申报的申请人,在线核查申请人信用状况,对信用等级A级(或优秀)的申请人可实施容缺受理、告知承诺、优先受理、远程踏勘,对信用等级B级(或良好)的申请人可实施优先受理、远程踏勘等便利化举措,让审批更高效。二是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监管环节,卫生健康部门深入开展相关领域信用分级分类评价,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分级分类评价结果紧密结合,落实差异化监管,优化监管资源配置,提高监管精准度和监管效能。
(三)探索实施信用核查闭环管理。探索建立“事前信用承诺、事中信用核查、事后结果纳信”工作闭环。推行事前信用承诺,鼓励申请人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内容作出承诺,对审批后发现虚假申报、承诺内容不实或承诺不履行的,审管双方依职权作出依法撤销原行政决定或给予行政处罚处理,纳入信用记录,同步推送至卫生健康信用服务平台,作为卫生健康信用等级评价的重要依据,实现承诺全程留痕可追溯的闭环管理。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加强对卫生健康“信用+审管”工作的组织协调,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对改革试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跟踪评估。西海岸新区、莱西市作为市级“揭榜挂帅”试点单位,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细化方案,确保工作落地。其他区(市)可结合工作实际,积极探索卫生健康“信用+审管”工作。
(二)强化协同联动。各级行政审批和卫生健康部门加强审管联动,围绕平台建设、信用信息推送、闭环管理等关键环节,强化审管工作协同,定期梳理审管工作环节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切实提高风险防范能力。
(三)加强宣传引导。行政审批部门会同卫生健康部门加强对试点区市和服务管理对象“信用+审管”政策措施方面的培训指导,加强业务交流和工作协同。试点区市要在推动落实试点任务基础上,认真总结工作创新成果和典型经验,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为全面推行“信用+审管”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政策文件:http://qdsxzspfwj.qingdao.gov.cn/zcfg/zdgd_zcfg/202310/t20231019_754442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