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信用成为市场监管的“内核”

来源 :西宁文明网  浏览 : 发布 :2022-04-26

让信用成为市场监管的“内核”

来源:西宁文明网 2021-12-02 11:39:00

市场监管人员重点检查医疗机构是否按要求储存药品,是否存在销售过期药品等问题。
对超市食品百货进行日常监督检查。
西宁市市场监管局开展公众聚集场所电梯安全检查。
  民以食为天。食品在人类生活中扮演着重要角色,是人类生存发展最根本的物质基础和保障。
  近年来,食品生产经营者违法生产、加工食品的现象频发,使得食品信息反馈及信用评价系统的建设成为呼声最高、影响最广的食品行业体系建设之一。
  随着时代的发展,依赖传统的监管方式已经不能适应当前工作的需要,发挥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的作用,推动智慧监管、信用监管深入实施,已是大势所趋。抓住“信用”这个核心,青海正推动食品等重点领域安全监管由传统模式向差异监管转变、由治标向治本转变,实现精准监管、高效监管、协同监管。
  将信用风险分类与食品风险分级相融合
  平时找餐厅吃饭,多数人只关心餐厅卫不卫生、口味好不好,却很少有人考虑这家店的信用风险。商家诚信与食品安全,看似“不相干”,本质上却是“一码事”。这不,我省在市场监管创新中,用了“巧”劲——依托食品生产全过程动态监管平台,把信用风险分类与食品风险分级相融合。
  “今年开始,我省市场监管部门构建以信用风险分类管理为核心的智慧型监管新机制……”在今年10月12日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主办的“重点领域信用监管西宁论坛”上,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负责人如此介绍。两年前,我省市场监管部门在全国率先探索建立信用风险分类指标体系,建成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系统,将全省12.7万户在营业企业的信用风险分类全覆盖,并对生产企业进行量化评分,再从监管频率、“双随机、一公开”、行政处罚幅度、告知承诺制等方面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提高监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如今,这项信用监管的方式方法不断渗透、运用到食品生产、特种设备等重点领域监管之中,将其信用风险评分、食品生产企业信用风险评分设置不同权重,出现“信用风险分类与食品风险分级相融合”的新方式,不仅强化食品安全信用信息在日常监管工作中的运用,而且建立起了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日常监管风险分类专业模型,探索出“通用型”+“专业性”信用风险分类监管模式,使得此项走在全国前列的分类监管工作,在市场监管工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依托青海省市场监管局综合业务监管系统协同监管平台和西宁市市场主体信息库及联动监管平台,西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科学划定风险分类等级,对西宁市所有食品、特殊食品生产企业及药品、特种设备、产品质量等重点监管领域实施行业专用的日常监管风险分级分类监管,通过进行大数据分析展示、自动判别、综合风险分析和风险监测,将59587户存量企业信用风险划分为高、中、低三个等级,其中,高风险企业4451户,占比7.47%,中风险企业15008户,占比25.19%,低风险企业40128户,占比67.34%。
  可以这么理解,我省市场监管部门将食品生产企业按照“风险责任落实情况”、“信用记录”等方面划分为高风险、较高风险、中风险和低风险四类,对“高风险企业”加大监督检查频次,以此类推。这么做至少“一箭三雕”。首先,更高效,靶向发力、直击失信者痛点,能对食品安全问题频发的商家、领域精准监管;其次,更科学,监管平台的数据库里汇聚了全省行政部门所有数据,每年动态调整一次,能让失信商家无处遁形;再次,更优服务,通过信用这一“助推剂”来优化营商环境,让守信企业“少跑路”,优质市场主体当然发展的更优。
  同时,我省在全国首推食品生产企业信用承诺,对于履行信用承诺满两年的企业,可以享受行政审批中的“绿色通道”“容缺受理”等便捷服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中降低抽查频次等信用激励措施,引导企业履行承诺、诚信经营。有效提高监管靶向性及监管效能,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让监管既“无处不在”又“无事不扰”
  为提高监管效率,2021年9月6日,省市场监管局会同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和旅游厅一起举办了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监管结合企业信用风险分类联合检查,按照企业高、中、低风险一定比例随机抽取了部分涉农企业和文化旅游企业进行现场验证,自此该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充分运用市场监管部门的企业风险分类结果,使有效的资源运用在刀刃上,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最大效能的发挥。
  同样,提升监管效能这一点在西宁市市场监管局2021年市场主体抽查中也有所显示:西宁市“双随机、一公开”采取与信用风险分类结果有机结合的方式,对高、中、低信用风险企业进行差异化监管,按照全面覆盖、分级负责、动态管理的原则,结合监管工作实际,西宁市23万余户市场主体已经全部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检查对象名录库,并按照分领域、分级分类建立了检查对象名录子库,涵盖全部市场主体和监管对象。
  今年以来,市场监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保障、工业和信息化、农业农村等部门,积极开展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按照不低于3%的比例对计量器具使用单位、人力资源、物业管理、无线电台站、动物诊疗、种子农药等领域开展联合检查,累计发起抽查114次,随机抽取检查对象624户,检查中发现问题被采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责令改正及指导注销等监管措施的企业中,高风险企业占比最高,中风险企业次之、低风险企业最少,检查结果全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青海)归集公示。
  “信用风险分类监管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相结合,实施差异化监管,进一步高了双随机抽查的针对性和精准性,提升了监管效能,方便全省各部门对不同风险企业实行靶向抽查,让失信商家无处遁形。这种创新监管的模式,实现从传统模式向高效能差异监管的华丽一‘转’,让监管既‘无处不在’又‘无事不扰’。”省市场监管局信用监管处相关负责人表示。
  随着近几年市场主体规模愈加庞大、市场业态愈加复杂、监管任务愈加繁重,传统的“人盯人”式监管手段难以持续,省市场监管局探索出一条将企业信用风险分类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充分结合起来,实现监管成效最大化、监管成本最优化、对市场主体干扰最小化的变革之路。所有抽查工作都是在全省统一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系统和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系统结合中进行,市场监管部门对信用风险分类监管系统监测、预警的有风险企业开展专项抽查,及时化解风险。
  失信就意味着联合惩戒。我省对严重违法失信和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加大管理,强化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共享,对失信企业采取不予推荐申报荣誉称号、不予推荐认定高知名度商标的措施,并在政府采购、银行贷款、工程招投标、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给予惩戒。
  今年截至目前,西宁市共公示行政处罚信息513条,依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201户;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异常状态的个体工商户共76330户;依法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异常状态的个体工商户共8586户。公示率达100%,有效地促进了市场主体自律意识和诚信责任意识。
  此外,记者了解到,信用风险分类监管还与重点监管相结合。结合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风险监测预警处置任务精准推送至各区,方便属地监管人员及时有效对高风险、较高风险企业加强重点监管。

  “我省在不断探索将信息公示、信用承诺、信用修复、信用风险分类监管、失信联合惩戒等信用监管措施嵌入重点领域监管全过程、各环节。”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马骥表示,在市场监管部门持续推进信用监管与重点领域监管深度融合的同时,也将信用监管、重点领域监管和信息化管理等不同业务间相互配合、协同联动进一步强化,真正打出“监管组合拳”;充分发挥市场、社会和科技的力量,提升重点领域信用监管智慧化水平、共建共治水平;同时,及时发现问题、分析问题,总结经验和成果,在日常的监管实践中不断修正、不断完善,推动青海重点领域信用监管工作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