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一起行动:向不文明行为说不——巩固提升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我们在行动系列报道之二
来源 :西宁文明网 浏览 : 发布 :2022-05-14
西宁一起行动:向不文明行为说不——巩固提升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我们在行动系列报道之二
“随手乱扔烟头,罚款50元。”“随地大小便,处罚50元。”…… 8月26日至27日两天,晚报记者兵分三路,跟随市城管局专项督导组及各区不文明行为监督岗的监督执法人员,走上街头,深入巷道,现场直击监督执法人员纠正、劝导以及处罚乱扔乱吐、乱堆乱放、乱拉乱挂、乱张贴乱涂写和“门前六包”责任不落实等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不文明行为。通过依法从严处罚不文明行为,以执法震慑的手段,发动群众向不文明行为说“不”,使广大市民形成文明习惯,提升市民素养和城市文明程度。8月26日至27日两天,全市教育劝导不文明行为683人,处罚102人,罚款7280元。
城东区
时间:8月26日、27日
地点:东关大街、清真巷街道、火车站广场
执法行为:乱扔垃圾、随地便溺、非机动车辆不规范停车等不文明行为
现场一:“在你身后5米处就是非机动车停靠点,请你把车停到规定地点,你的行为违反了《西宁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我们将依法对你进行50元行政处罚。”在义乌商贸城门口,一辆电动三轮车未按规定停车,受到了处罚。执法人员告诉记者,为了方便外卖、快递等非机动车的停靠,工作人员通过实地走访,在人口密集,商贸密集的区域内设定了48余处快递车停放点,可是乱停乱放的现象还是时有发生。
现场二:8月26日,城东区城管局执法队员对火车站广场内乱扔烟蒂的不文明行为进行劝导整治,并对当事人处予行政处罚。当事人郭先生刚下火车,当执法队员对他不文明行为进行处罚时,他显得很不好意思,并主动将烟头捡起扔进垃圾桶。“现在扔烟头的行为很少了,市民素质普遍提高了,不文明行为发生率较之前下降了90%左右。”执法队员告诉记者。
现场三:8月27日,在东关大街,执法队员发现,一位女士正在抱着孩子随地小便,城东区城管局执法队员对其随地便溺的不文明行为进行劝导整治,并对予以50元的行政处罚。“创城成功是全市市民共同努力的结果,巩固好一砖一瓦修建起的全国文明城市大厦成果是每个市民应尽的义务。”面对执法队员的教导,该女士深刻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并表示不再出现类似情况。
城东区城管局执法队员对曹三路散发小广告的不文明行为进行劝导整治,并对其予以50元的行政处罚。
城东区城管局执法队员对东稍门非机动车乱停放的不文明行为进行劝导整治,并对其予以50元的行政处罚。
(记者徐顺凯摄影报道)
城西区
时间:8月26日、27日
地点:五四西路、新宁路、东交通巷
现场一:在五四西路,执法人员一路步行对碰到的各类不文明行为进行劝导处罚。交通巷水产批发市场门口,一辆双排货车横向停在了路口,堵塞了消防通道,也占据了人行通道,造成进出车辆拥塞以及行人的出行不便,执法人员找到车主后对车主的违停行为进行了纠正,并根据《西宁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对该车主进行了50元的处罚。
现场二:在新宁路沿线不按规定停车,乱停车现象依然存在。“这边明明有停车位你们不停,非要停在通道阻碍行人通行,下次不能再这样停了。”面对执法人员的劝说,乱停的两辆私家车认识到了错误,将车辆停在了停车位上。不仅是私家车,一些快递车辆也超出了非机动车停放区域,执法人员现场进行了纠正。为了图省事,一些外卖员直接将车停在了单元楼下、人行道楼梯旁以及路口,对于这些行为执法人员当场进行了50元的处罚。外卖员表示会积极吸取教训,今后一定按照规定停放车辆。
现场三:执法人员沿路一直来到东交通巷,这一路临街商铺多,店外经营现象严重,卖水果的将水果筐摆出店外、卖烤肉的将风扇推出来一截、还有店铺内的杂物、拖布、扫帚等也都随意摆放在路边,执法人员只得一路劝阻过去。虽然每天都要清理多次,但是这里的店外经营、乱摆放现象仍然屡禁不止,执法人员苦口婆心,商户却充耳不闻,前脚走了后脚摆,完全认识不到自身不文明行为造成的影响。执法人员对其中一个店外经营现象严重,屡次劝说无效的商户依法进行200元罚款。
(实习记者严进芳摄影报道)
8月27日,城西城管巡查安泰华庭步行街,对乱扔烟头的不文明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处罚50元。
8月28日,城西城管巡查黄河路对随意乱扔纸屑的不文明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处罚100元。
城中区
时间:8月26日、27日
地点:中心广场、西大街
现场一:“请不要坐卧在草坪中!”坐卧在草坪上的市民慌忙寻找执法队员,原来是上空盘旋的无人机在“隔空喊话”,无人机不定时盘旋在中心广场的上空对不文明行为进行全方位监测,并通过“喊话”纠正市民存在的不文明行为。“虽然有‘高科技’的装备,我们还是要求队员按时巡查,只有脚步到了地方,心里才踏实。”中区执法大队长苏承德说。中心广场执法大队采取的是24小时巡查制度,对于坐卧草坪,躺卧座椅,乱丢乱弃、偷盗花草等不文明行为实行24小时巡查。
现场二:8月26日,执法队员在夜查五一路时,对擅自占用公共场所从事摆卖活动(占道经营)给予行政处罚,处罚金额200元。“大家都像你这样随便摆个摊位就开始做买卖,城市还不乱套了,你现在看见干净整洁的环境需要我们大家共同去守护,希望你理解我们的执法行为,并规范自己的经营。”面对执法人员的悉心教导,被处罚人表示理解。
现场三:“聚众打牌还乱扔烟头,你们的行为很不文明,依据《西宁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四十六条之规定,我们现在对你们进行行政处罚。”8月26日,对兴旺巷打牌人员乱扔烟头的不文明行为,对4名当事人每人处以100元罚款。“夏天天热,尤其晚饭后,广场、街道空地上聚众下棋打牌现象比较多,我们执法队员每天都在晚上10点以后才下班,就是怕有不文明现象死角出现。”执法队员介绍。
8月26日,城中区城管局执法人员对中心广场坐卧草坪市民进行了批评教育。
8月27日,城中区城管局联合公安部门对莫家街牌坊周边不文明养犬现象进行整治,对当事人处以100元罚款。
(记者张艳艳摄影报道)
城北区
时间:8月26日、27日
地点:门源路、洁神路、朝阳西路、小桥大街
现场一:“现在全市上下一心在巩固创城成果,烟头不能随便乱扔,得扔到街头烟灰缸里去,文明城市得靠大家共同维护。”8月26日、27日,城北区城管局执法队员在对门源路、洁神路巡查过程中,两名男子分别在这两条道路上将烟头随意丢弃在路面上,俩男子在接受执法队员对其的批评教育及各自50元的罚款后,表示以后要向不文明行为说“不”,自觉践行《西宁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从细节着手,做文明人,行文明事。
现场二:“巩固创城成果人人有责,为什么你在遛狗时,不拴狗绳还让狗随地便溺,这种行为是方便了自己,污染环境!”8月26日,城北区朝阳执法指挥中心执法队员在朝阳西路鼎和家园巡查过程中,发现有一男子遛狗且让狗随地便溺,执法队员上前进行批评教育,并依照《西宁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进行处罚50元。该遛狗市民随即当场进行了清理,并承诺以后出门会随时带上清理工具,对宠物负好责,维护好城市公共环境。
现场三:8月27日,城北区城管局执法队员在小桥大街巡查过程中发现,在金色家园小区南停车场,一名女子将手里用过的纸巾团成一团随意扔在了地上,执法队员当场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同时对其进行50元的处罚。“文明西宁,离不开每一个人的努力,我们希望,大家既当文明西宁的监督员,更要自觉成为文明西宁的一份子。”城北区城管局相关负责人说,处罚不是目的,只是为了提醒大家,要养成文明习惯,将垃圾扔进垃圾桶,不要随地乱扔,破坏了我们美丽的城市环境。
8月26日,城北区城管局执法队员在门源路巡查过程中,发现有一男子随意丢弃烟头,现场处罚50元。
8月26日,城北区朝阳执法指挥中心执法队员在朝阳西路发现有一男子遛狗且随地便溺,执法队员上前进行批评教育,并处罚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