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江门市出台免罚清单制度 为市场主体发展营造更好营商环境
来源 :江门新闻网 浏览 : 发布 :2022-02-08
近日,我市出台《关于建立市场主体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从轻减轻行政处罚清单制度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这是江门市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探索建立市场主体轻微违法行为容错纠错机制,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又一重要举措。
《实施方案》紧紧围绕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在多领域实施包容免罚清单模式的改革要求,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准确把握法治精神、确立轻微不罚、初次不罚、无错不罚,落实包容审慎监管理念,有效节约行政资源、严格规范和保障行政执法,全面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持续激发市场活力,致力于实现行政执法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实施方案》明确了免罚清单的制定主体和实施主体,强化监督指导,实行统一管理。规定免罚清单的制定要严格遵守《行政处罚法》,以违法行为轻微、及时纠正、未造成危害后果作为免罚条件,不创设、不突破。倡导严格审慎执法,既要为市场主体“松绑”,防范执法“一刀切”和机械执法,也要避免应罚不罚或滥用行政处罚权的情形出现。
“制定免罚清单不是对违法行为‘网开一面’,更不是对市场主体的‘法外开恩’,而是提倡在坚持依法监管、处罚法定的前提下,以现行有效的处罚权责清单为基础,结合执法部门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全面梳理涉及的法律法规规章条款,将确实属于情节轻微、依法依规可免罚的行为具体化、标准化,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加宽容的营商环境。同时,明确行政机关该管的要管,该罚的要谨慎罚。”市司法局工作人员表示。
据了解,《实施方案》要求免罚清单工作和全面应用行政执法“两平台”相结合,实现全过程网上办案和执法在线智能化监督,有效整合执法数据资源。同时,建立健全免罚案件内部审查和制约机制,完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工作,接受社会监督。通过对执法事前、事中、事后的精细化闭环管理,保证免罚清单的实施合法有序,程序正当。
此外,《实施方案》倡导人性化执法谨防“积小错酿大祸”。一方面在免罚清单实施过程中,优先运用政策辅导、行政建议、警示告诫、规劝提醒、走访约谈等方式,将既“亲”又“清”理念融入对市场主体的行政指导。另一方面,准确把握法治底线,对触及安全底线、环保底线、食品安全、疫情防控等恶意违法行为,严肃查处问责,做到行政执法宽严相济、科学合理,为市场主体发展营造更好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