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全面提升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质效
来源 :安徽省市场监管局 浏览 : 发布 :2023-08-25
近年来,安徽省市场监管局以实施科学有效分类为基础,强化日常监管、专业领域监管以及创新场景运用,有效提升监管的精准性、有效性。
聚焦科学分类,筑牢信息归集基础。一是科学构建指标体系。在市场监管总局通用型企业信用风险分类指标体系框架内,增加“企业股东年龄”“年报通信地址与企业注册地址是否一致”“荣誉奖项”3个三级指标,将政府质量奖、专利奖、放心消费示范单位、皖美品牌示范企业、“食安安徽”品牌认证等纳入企业正面评价内容,构建具有安徽特色的通用型企业信用风险分类指标体系。二是夯实信息归集基础。以省政府出台的《安徽省涉企信息归集应用实施办法》为制度保障,统筹推进涉企信息归集应用,编制企业信用风险信息归集资源目录,加强系统对接和信息共享,累计归集各类涉企信息1.01亿条,为科学分类打下良好基础。
聚焦精准施策,强化日常监管运用。一是强化分类结果在“双随机”监管中的运用。将通用型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全量推送至“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实现信用风险分类、运用、结果反馈的闭环管理。二是推动分类结果在其他部门监管中的运用。将企业信用风险分类抽查任务占比、抽查问题发现率等作为重要指标项,纳入省委、省政府对各市营商环境季度分析评议指标体系。三是创新分类监管在网格化监管中的运用。创新实施网格化监管模式,将全省1232个市场监管所划分为3661个监管网格,制定网格化监管年度工作计划,统筹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各项任务,根据企业信用风险分布情况,合理设定监管比例和频次,有效解决基层重点领域检查多、随意性大等问题。
聚焦共建共享,强化专业领域运用。一是建立食品生产领域分级分类监管机制。印发《食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级分类监管实施方案》,将食品生产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与食品安全风险因素相结合,综合叠加后按照分值由低到高评定为四级。二是建立其他专业领域分级分类监管机制。相继在工业产品、特种设备、知识产权代理机构等专业领域制定分级分类监管制度,将通用型信用风险分类结果作为定性判定的重要参考,实现“通用+专业”有效结合。
聚焦无事不扰,强化多维场景运用。一是推进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监管。指导各市结合实际,将政府重点支持的新兴产业中通用型企业信用风险低的企业纳入“触发式监管”对象名录库,同时根据其他部门的抽查结果、行政处罚以及投诉举报等划定监管“红线”,未触发前不主动实施现场检查。二是加强企业信用风险监测预警。构建风险状况展示、风险趋势分析、警示信息轮播等模块,用图表形式分析展示各区域、各行业信用风险状况,提升市场监管工作的预见性。选取与企业信用风险关联度高的重点指标实时监测,对4.3万户证照到期企业和2800余户股权出质异常企业风险隐患及时预警,推动监管关口前移。三是探索经营主体分型分类监管。对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不同类型经营主体,分别采取有所侧重的“信用+”监管措施。对一般领域经营主体,实行“信用+‘双随机’”监管模式;对重点领域经营主体,实行“信用+行业”的风险分类模式;对新兴领域经营主体,实行“信用+清单”的触发式监管模式;对个体工商户,实行“信用+许可”的分类监管模式;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实行“信用+示范社”的分级分类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