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荣成推行“政务信用承诺书”制

来源 :大众日报 浏览 : 发布 :2022-02-10

  近日,荣成市在社会信用建设再推新举措,面向社会印发《关于在社会信用管理中推行政务信用承诺的通知》,又在社会信用建设中引入了信用承诺制。这是以制度化、规范化和法治化手段,推动《荣成社会信用管理办法》落实落地的积极尝试,将让守诺守信者感受“生活更美好”。

  此次发布的政务信用承诺承诺文本制,推出了包括政务信用承诺书单位版、个人版两个模板,以力促全社会自我约束、诚信做事。

  《通知》明确,信用承诺对象对其从事和经手的活动发起、信息归集、信息认定、信息审核、信息报送、提交材料、资金申领与使用、信息查询、信息使用、信息披露、信息保护等工作,以及违背承诺记入相关主体信用档案、自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依法依规受到惩戒等内容签署信用承诺书,并接受社会监督。

  《通知》中所指信用承诺对象,包括归集、审核、提报、查询、应用、管理信用信息和组织发起“信用+”活动的镇街、部门单位、社区、村委会及其信用建设参与人员。

  荣成市社会信用中心制定了《信用承诺书》格式文本,规范管理信用承诺事项,并通过“信用中国(山东荣成)”网站、市政务大厅等有效渠道向社会公布。签署后的《信用承诺书》将被上传至“信用中国(山东荣成)”网站的“政务信用承诺”专栏,接受社会监督。

  《通知》进一步要求,信用承诺事项纳入信用承诺对象的公共信息记录,凡是发生违背承诺的,将作为失信信息记入信用档案,扣减信用主体的诚信积分。对违反《山东省社会信用条例》第五十九条规定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次印发的《关于在社会信用管理中推行政务信用承诺的通知》,是对前不久出台的《荣成社会信用管理办法》的内扩和补充,是对一些不规范的做法进行调整完善,进一步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质升级。

  荣成市作为全国首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依据《山东省社会信用条例》的整体路径,按照国家关于信用体系建设的最新政策要求,对社会信用相关内容、操作步骤、奖惩措施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规范,体现了社会信用建设大方向和总目标。目前,已为全市60万本地居民、19万外来人口、1.9万家企业、4.9万个体工商户,全部建立信用档案。荣成市注重信用结果的社会化应用,配套了一系列激励措施,先后围绕优先办理、降低门槛、简化程序、免交押金等领域,推出了“信用医”“信用贷”“信用游”等209个信用激励产品,让群众切实感受到信用带来的实惠和便利,并获评全国守信激励创新试点市。现如今在荣成,“信用有价”已经成为全社会的共识。

  日前在荣成市召开的全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工作交流会上,来自农业农村部、中央农办、中央组织部、民政部、司法部等部委相关负责同志、全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县(市、区)代表、乡村治理领域专家,对荣成“信用建设+志愿服务”的乡村治理模式给予高度评价,荣成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再次得到广泛关注。
  进入“十四五”新的历史发展时期,荣成市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要求,对进一步健全社会信用体系作了明确部署,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迈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在“十四五”刚刚开局,就一次性出台了《荣成社会信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荣成市个人诚信积分管理办法》《荣成市市场主体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三个文件,其中《荣成社会信用管理办法》,是《山东省社会信用条例》出台后的首个县级社会信用管理办法。该《办法》经新华社客户端刊发后,在全国引发广泛关注。这些充分表明荣成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已从框架搭建转向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为特征的高质量发展新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