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青岛200余个建筑工程招投标推行“告知承诺制”
来源 :半岛都市报 浏览 : 发布 :2022-02-10
为进一步深化青岛市建设领域放管服改革,建立健全招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今年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制定了一系列文件,实施了告知承诺、评定分离等创新举措,进一步简化招标程序,缩短招标时间,有效提高招标人自主权,推进公共资源交易高效率、高质量、规范化发展,招投标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
一是推行评定分离,赋予招标人更大的自主权。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今年9月份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优化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工作营商环境的通知》,从加大招标投标制度规则清理整合力度、全面落实招标人负责制、试点实施评定分离确定中标人、提高招标效率、完善资金落实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等六个方面对建立健全招标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作出了详细规定。尤其是试点实施评定分离确定中标人一项,由评标委员会发挥确定中标人的决定性作用改为由招标人通过定标确定中标人。实施评定分离的项目,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后推荐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可综合考虑专家评审情况、企业实力、企业信誉、拟派团队管理能力等因素确定中标人。实施评定分离,赋予招标人定标自主权,将有利于招标人择优选择承包单位,进一步落实招标人负责制,实现招标人权责利相统一;同时推动评标专家真正起到专业评审作用,也引导投标单位改变“干得好不如投得好”的惯有模式,真正推动招投标市场与施工现场的两场联动,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目前已有城投集团等多个建设单位起草了定标实施方案,积极探索招标评定分离模式。
二是实施告知承诺,促进项目加快开工落地。全面学习深圳、对标广州,拓宽思路,创新方法,大胆突破,于今年4月制定印发了《关于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告知承诺制的通知》,全面改革招标事前审批备案为事中事后监管,促进项目加快开工落地。一是实施流程再造,取消招标工作事前备案审核,招标人在履行完告知承诺程序后,即可发布招标相关文件启动招标程序;二是招标和前期手续可并联推进,对于已办理计划立项(核准、备案)且满足招标相关技术条件的项目,招标人可以自行决定开始招标活动,同步推进规划、可研批复等工作;三是公示招标禁止行为,同时下发了《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典型违法违规行为示例》,将招标过程中的典型违法违规行为及相关法律法规依据予以公示,在强化服务的同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震慑招投标过程中的违法行为,保障招标工作高质量开展。招标告知承诺制围绕“简政放权、权责明晰、提高效能、服务企业、改革创新”思路,建立了“自觉诚信、操作规范、服管并重、监督高效”的招投标监管新模式,以有利于推动项目落地,有利于优化营商环境为着眼点,招投标监管模式走在全省前列。
为优化营商环境,方便企业办事,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还采取了诸多措施,如制定印发了《关于启用社会投资项目承发包交易服务系统的通知》,2021年起全面实行社会投资项目承发包交易电子化,依托综合信息平台进行流程再造,全面实行不见面网上办理,无需提交书面材料,实现社会投资项目备案更便利。
目前,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监管及社会投资项目承发包备案业务已全面实现“全程无纸化、主体零见面、数据多跑路,群众零跑腿”,市场主体制度性成本大幅度降低,营商环境显著优化。尤其是告知承诺制的实施,大幅简化建设工程招标审核流程,大大缩短建设单位工程开工前期准备时间,与之前相比至少可以提前一个月开工。如山东港口航运金融中心项目,办理立项手续后实施了告知承诺,将土地手续与招标手续并联推进,于9月上旬发布招标公告,9月下旬项目按计划开标确定中标人,给项目推进节省了整个招投标环节的时间,为建设单位实现拿地即开工的目标任务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截至目前,共有200余个项目以告知承诺形式进行招标,受到青岛地铁集团、青岛国际邮轮港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等多家招标人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