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宿迁:打造绿色金融“生态圈”

来源 :江苏高院 浏览 : 发布 :2022-02-10

努力打造“一支让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政法队伍”,江苏法院紧密结合党史学习教育,以最高的政治站位、最严的工作纪律、最有力的举措抓好队伍教育整顿,实现了由思想之变到行动之变、作风之变的深层次变革,彰显了铸魂扬威、正风肃纪、顽疾整治、服务群众的实际成效。为及时总结成效,推广先进,我们对全省法院顽瘴痼疾整治中涌现出的优秀经验做法进行集中展示。

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宿迁市两级法院紧盯顽瘴痼疾扎实查纠整改,着力提升金融审判工作在服务大局、保障发展中的短板弱项,强力打击虚假诉讼、虚假陈述,实施民间借贷案件出借人个人信用报告强制审查制度,构建完善“法金联动”金融风险预警防范机制,全力打造绿色金融“生态圈”。

全市法院民间借贷收案数自2015年以来首次实现负增长,今年1至6月,全市新收一审民间借贷案件5538件,同比疫情前同期下降52.29%。

打击虚假陈述:营造诚实守信环境

“这80000元是现金交付的。”“我是在小区南大门把钱交给两被告的。”在法庭上信誓旦旦说着借钱给他人的尹某,怎么也没想到,不但“借款”没要回来,自己还被法院罚款20000元。

原来,尹某拿着一张借条来到法院,起诉要求他人还款。借条上只写着“2012年借款80000元”,还款时间却没约定。在法院审理期间,承办法官发现尹某提交的借条等证据真实性无法核实,且与本案无关联性,反而疑点重重,于是多次与尹某沟通,仔细询问证据来源和事实经过。谎话越编越慌,漏洞越说越多,心虚的尹某最终承认自己对资金来源和交付问题做出了虚假陈述。

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宿迁法院保持对虚假诉讼打击的高压态势,对于涉嫌“套路贷”虚假诉讼的经审查后一律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对于不涉嫌犯罪,但当事人在诉讼中虚假陈述的,持续开展整治行动,加大打击力度,在规范庭审诚信的同时,也为全社会营造诚信为本的良好风气。

在整治过程中,宿迁中院发现,还有部分当事人为逃避债务不按法院通知要求及时应诉、逾期举证,有的甚至到了二审期间才出庭和举证,导致了相关案件事实无法及时有效查清,更加大了当事人虚假诉讼、虚假陈述的风险。

对此,宿迁中院加强对逾期举证等行为的处罚力度,并要求全市各法院应在受理案件通知书、应诉通知书等相关文书中,向当事人充分释明虚假诉讼、虚假陈述、逾期举证的后果,引导当事人积极出庭、诚信诉讼。

“倡导和推动诚信诉讼、诚信陈述的不能只靠一两个举措,加强联动惩戒也至关重要,我们将当事人虚假诉讼、虚假陈述、故意逾期举证而受到处罚的行为及时报送给信用管理部门,纳入当事人征信报告。如果律师参与其中,我们也会及时向律师管理部门提出建议。”宿迁中院金融审判庭庭长朱千里说。

建立信用审查制度:织密“银行转贷”筛查网

“多亏了民间借贷案件出借人个人信用报告强制审查制度。出借人必须按规定出示自己的个人信用报告,宿迁中院得以审查出他高达40万元的借款都是银行转贷,从而认定借款和担保合同无效。”一起民间借贷案件中担保人王某诚恳地说。

在一审期间,法院未能查明出借人的借款来源,导致错误认定了自己作为担保人要和借款人共同偿还40万元本金和较大数额的利息,而二审运用个人信用报告查明之后,减轻了王某很大部分的担保责任。

正如王某的经历,在民间借贷案件中,有时会出现因未能查明出借款项来源是否为银行转贷而导致错误裁判。而法律规定,套取金融机构贷款从而转贷的民间借贷合同是无效的。

为了有效改变这一现象,宿迁中院主动作为,在全市法院建立民间借贷案件出借人个人信用报告强制审查制度。该制度明确规定,一审法院应强制审查出借人资金是否可能来源于金融机构贷款,并要求其向法院提供个人信用报告。原告或者实际出资人如存在银行贷款,一审法院应要求其举证说明款项用途。

自今年三月以来,在全市法院受理的3000余件民间借贷案件中,法院全部要求当事人提交个人信用报告。因提交报告,部分当事人主动认可借款是信用贷款转借,随后选择调解或撤诉。

构建法金联动机制:画出“勠力协作”同心圆

“全市法院务必要贯彻落实‘司法服务金融’的理念,强化金融审判和金融管理服务地方经济、服务大局的作用,将此次会议作为新的契机,加强与金融机构的沟通协调。”在5月27日宿迁中院与金融机构召开的联席会议上,宿迁中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岳军说。

今年以来,宿迁中院与市人行、宿迁银保监分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以及市工商银行等代表金融机构共同研究,决定构建全市金融审判与金融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通过会议常态化召开,共享信息和加强配合,协同预防和化解金融风险,推动建立健全宿迁市“法金联动”金融风险预警防范机制。金融纠纷诉前调解就是此项机制的重要工作之一。

“诉前调解既帮助我们解决了纠纷,也不会因为开庭影响我们企业的形象,我们一定全力配合,尽快履行还款业务……”在宿豫法院金融调解工作室,某企业负责人向调解员说道。短短不到十天的时间,这起将近100万元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便圆满解决。

如今,全市两级法院建立六家金融纠纷调解工作室,金融机构选派具有金融工作丰富经验的工作人员参与到金融纠纷调解工作中,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诉前调解化解纠纷。今年1-5月,全市金融纠纷调解成功808件,调处成功率达38%。

宿迁中院还积极参与政策研讨、提出对策、加强宣传、协调沟通等工作,促进“法金联动”:探索金融专家陪审员制度,邀请金融专家陪审员参与审理及调解重大、复杂、疑难的金融纠纷案件;及时向金融监管部门提供金融案件的审判、执行动态,共享有关金融审判的司法政策;定期分析全市涉金融案件、民间借贷案件立案、处理等涉金融风险情况,打击防范职业放贷行为;定期发布典型案例,加大金融知识宣传力度,正确引导消费者购买、使用正规金融产品或服务。